监控视频锁疑踪 非法狩猎终被查

                                                                                   

    近日,歙县大阜森林派出所依托歙县公安局三级视频巡控系统,成功查处一起在禁猎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3月26日12时30分,大阜森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北岸有个叫“荣”的人到深渡镇板壁屋用枪打了一头野猪,并将野猪用三轮车运往浙江威坪出售。接到报警后,大阜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至深渡镇板壁屋,现场未发现嫌疑车辆。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前往北岸派出所了解是否有猎枪发放给狩猎队员,另一路民警迅速联系武阳派出所请求协查嫌疑三轮车。

  通过到北岸派出所查询,民警得知该所辖区狩猎队员猎枪现全部集中统一保管,未有猎枪流落在外。难道有人非法使用枪支?民警决定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在对北岸派出所辖区狩猎队员的信息查询中,民警发现北岸村17组潘某有一辆摩托三轮车,同时“勇”和报警人称的方言“荣”相近,民警立即将人和三轮车的具体信息反馈给武阳派出所民警,同时前往武阳对嫌疑车辆进行前后夹击。13时50分,大阜森林派出所民警赶到了武阳桥头,而武阳派出所民警并未发现嫌疑车辆携带野猪从武阳桥头经过。在武阳派出所,民警通过该所三级视频巡控系统对当天上午从武阳桥头及新溪口学校经过的车辆进行了逐一甄别,未发现嫌疑人员和车辆 。装监控

  为收集确凿证据,大阜森林派出所民警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到板壁屋沿线开展调查走访。因正值农忙,农村里很难找到人,此条线一时中断。要想还原案件真实情况,通过视频监控查车找人更加坚定了民警的决心。

  3月29日,在深渡派出所视频监控室,民警对板壁屋26日的监控记录进行了仔细追踪,但未发现嫌疑车辆及人员。这时有民警突然想到嫌疑人是否并未像报警人称的将野猪出售到浙江威坪,而是出售到本地的大胆推测。民警随即调取了老徽杭路与北岸至深渡交汇路口的监控记录进行仔细排查。在对监控画面进行甄别后,民警发现3月26日12时49分30秒有辆车号为皖J6BXXX小型货车载有类似野猪的动物往北岸村方向驶去。

  通过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民警锁定了车主吴某。当民警找到吴某时,吴某道出了实情,3月26日中午,潘某电话里说在板壁屋猎捕了一只野猪,要自己开车去把他猎捕的野猪和猎狗带回家。在北岸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潘某主动到大阜森林派出所陈述了自己利用猎狗和使用自制木质工具(外形酷似红缨枪)非法猎捕野猪的违法事实。

  该起案件的成功查处,得益于歙县公安局完备的三级视频巡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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